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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多方面推进“检察护航、绿色发展”活动
时间:2018-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多方面推进“检察护航、绿色发展”活动

 

今年来,古冶区院在去年“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中“服务民企”取得的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古冶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党委工作部署,深入研究后决定将“检察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作为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来抓,从四个方面强化检察监督力度为我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起诉了此类案件3件4人,其中邱某某污染环境案、赵某污染环境案均已经提起诉讼,均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何某某、张某某污染环境案件正在进一步补充侦查中。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立案监督的力度。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某企业非法占用农地案和某建材厂非法采矿案进行立案。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调取国土资源局2016年至2018年行政执法案卷共33本,通过严审细查,强化了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加强对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我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强化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向古冶区环保分局发出向污染企业及时追缴污染罚款的检察建议3份,并得到及时回复。发现环保部门未及时追缴污染费的案件8件,此8件案件正在审查处理中。充分利用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今年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对发现的线索进一步摸排拟立案1件。我院干警履职过程中发现,古冶区大市场附近一处长约500米的路段内堆积有大量建筑垃圾和少部分生活垃圾,长时间无人清运。经查,该地段垃圾约5000立方米,由于长期倾倒建筑垃圾而未能及时清理,导致部分路段路面被垃圾侵占,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路上行人的安全通行。为确保定性准确,准确立案,我院制定了周密的方案,并多次深入实地对非法倾倒垃圾现场进行勘查取证,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垃圾形成的原因及过程,及时向住建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住建局履职尽责。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局积极履职,对古冶区大市场做出行政处罚,大市场管委会组织50余人,先后出动了8辆铲车和6辆运输车辆,清理了堆积的建筑垃圾,并对该地段进行修复治理后成功举办了“古冶区龙虾美食节”,创造经济效益十万余元。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我院班子成员带领民行科干警赴20多家行政执法单位,面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深入十余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在节能减排,绿色生产方面的措施和难点。注重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为确保专项工作抓好落实,我院按照“一月一汇总、一月一总结”的思路,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各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及时通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广泛宣传专项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做法、成效。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相关法律问题50余条,参与法制宣传活动3次,有效的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是多方结合,内外联动,建立长效协作配合机制。经调研,我院立足古冶区生态环境地域特点,提出建立“多方结合、内外联动”的协作配合机制。一是将“检察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活动与公益诉讼、犯罪防控、“司法公信力”品牌建设、和服务民企相结合,相互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内外部的沟通与联系,合理统筹内部资源,在各部门之间建立内部线索移送通道,同时,加强与外部的沟通,积极争取区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三是依托各部门职能,逐一分解任务,并与古冶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法院分别召开了以“检察护航、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专题会议,确定了移送案件线索、召开联席会议、疑难案件会商、挂牌督办等多项工作机制,确保监督质效和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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