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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3112日在唐山市古冶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程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河北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区“18351”总体工作思路,始终保持“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的战斗状态,统筹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在“质量建设年”迈上了新台阶。

一、聚焦党的二十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聚焦维稳安保主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法治环境。及时防范化解涉法涉检舆情风险,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成立信访积案化解专班,接待来信来访群众65批次192人,办理司法救助50件,国庆及二十大期间无一件涉检涉诉进京赴省访。

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情况22件次,向区委报送《2021年度检察工作白皮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以实际行动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融入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投身平安建设。以全区发展大局为中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积极投身“雷霆风暴”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58件195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73人,不批准逮捕1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2件311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93人,不起诉66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成功办理涉恶案件1件21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畅通监检衔接,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覆盖,起诉1件1人,正在办理中1件1人,办理了孙某某受贿行贿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百年矿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长带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18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解决涉法难题43个。着力保护市场主体,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人。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一年来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英烈保护等多个领域,采纳率100%。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护困境儿童综合司法保护的意见(试行)》,探索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联动反应机制,及时与民政部门研究解决困境儿童的监护干预和救助工作,该项工作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区委统一部署,安排干警24小时在疫情防控检查点值守,尽锐出战配合下沉社区做好值班值守、疫情防控等工作。会同区公安分局、法院全力打击涉疫情犯罪,提前介入依法办理了王某某妨害疫情防控袭警案。

三、精准高效履职,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向“优”发力。全面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与区公安分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案件124件,有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8件非法狩猎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进行了撤案监督,并根据案情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80件,撤案监督10件。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出席法庭117次。在巡回检察中发现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27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4件,监督社区矫正收监执行3人,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4件,纠正指定监视居住执行不当3件。通过检察技术辅助支撑办案,全年共进行法医鉴定16件,痕迹检验鉴定7件。

民事行政检察向“实”推进。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支持起诉1起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做实行政检察。坚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与行政非诉执行同步发力,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13件。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始终,同步监督与释法说理相结合,力促案结事了政和。制发检察建议4份,均得到有关部门回复,促进执行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公益诉讼检察向“精”突破。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共立案85件,实现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零”的突破,督促收回非法占用耕地2亩,清理固体废弃物562吨。与区政协就公益保护协同监督达成共识,已邀请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全程参与“河湖长+检察长”巡河、医疗废物处置等多个专项活动,以人大、政协指导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帮助为公益诉讼工作“赋能”“加码”。1件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

四、厚植为民情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用力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关切。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不捕率62.76%,同比上升32.35个百分点;不诉率25.77%,同比上升12.78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10.77%,同比下降30.76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7.4%,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32%,一审服判率93.92%,有效节约诉讼资源。全面执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实现“镜头下办案”。

用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厉惩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领域犯罪。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12人,涉案金额2.32亿元,追赃挽损率100%。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下游关联犯罪10人。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5人。对因刑事案件造成生活困难、财产损失的27名农民和25名妇女依法予以救助。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件3人,起诉5件5人,办理索要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10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携手区团委共同推出青少年普法微课《未爱·检说》,目前已经播出10期,受众学生2万余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创新普法形式,与区教育局、团委、融媒体中心共同举办“携手落实‘两法’,守护少年的你”直播课,近7000人次在线观看。未检工作经验做法得到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等国家、省、市媒体报道33次。

五、夯实发展根基,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高度重视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引导干警树立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的自觉,树牢能动履职、为民司法的理念。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案-件比”降至1.05。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48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119条,其中68条被国家、省、市级媒体转载。择优选拔17名政治立场坚定、实绩突出的年轻干警补充进中层队伍。

从严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三个规定”和“一岗双责”要求,严防干预司法行为,落实“逢问必录、应报尽报”的要求,全院检察干警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86件次。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进一步纯洁思想、坚定信念。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强化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提高检察工作运转效能。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一年来,我们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实践。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4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78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办理阅卷、提交书面意见等53件次。发布程序性信息441条,重要案件信息2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75件次,以公开赢公正,让案件更透明,让群众更满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古冶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依法履职、精准监督、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政治上看检察理念更新不及时,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立足全区发展大局,检察工作对中心工作的贡献和成效还不突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均衡,法律监督能力和质效还有欠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2023年工作谋划

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成绩。

一、高举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安排,从中探寻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二、强化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尽责担当。聚焦区“十四五”规划,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检察监督,继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优化监督制约,强化协作配合力度,打造检警协作共赢模式。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三、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初心担使命增进民生福祉。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强化“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推进公开听证、以案释法等工作,将情理融入法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助推法治更暖民心。

四、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刚性质效。继续坚持好、领会好、落实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理念的落实。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诈骗、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讨薪等热点问题推动开展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创新服务群众方式,不断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五、推进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中树立检察形象。改进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质量建设年”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三个规定”和“一岗双责”要求,增强干警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积极性,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强化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提高检察工作运转效能。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置身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接续奋斗、忠实履职,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奋力开创古冶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努力为古冶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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