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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5日在唐山市古冶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云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政府的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探索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新路径,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抓好“十大业务”砥砺创新、奉献奋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古冶打造转型发展示范区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践行“忠诚”品格,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恪守疫情防控职责。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嘱托,全体干警坚守岗位,全员参与疫情防控,选派25名党员干警参与卑家店、赵各庄社区等4个卡点和社区监测,配合社区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宣传30余次。先后组织3批党员干部为抗击新冠肺炎捐款共计2800元。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办理了章某某利用疫情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等3件涉疫情犯罪,快速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态势。院领导深入卡点、联系点督导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讲解疫情防控政策和面临突发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动员更多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共同抗“疫”。 

恪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责。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任务要求,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4168人,人数同比下降30.3%,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851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5234人,人数同比下降26.4%,平安建设成效显著。依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诈骗等严重暴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4045人;严惩“黄赌毒”犯罪,起诉1424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因素,依法不批准逮捕2257人、不起诉1415人。做实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办理来信来访230件次,化解信访积案5件,办理国家赔偿案2件。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自媒体,创新开展检察官线上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受众覆盖1.2万余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84份,在市域现代化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27人,受理涉黑涉恶一审公诉案件18人,提起公诉17人,法院一审判决17人。坚持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对不构成黑恶犯罪的2人依法不予认定。突出长效常治,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及时发出5份检察建议。严格审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1136次,坚决杜绝涉黑涉恶人员混进村(社区)“两委”队伍,提高基层政权的纯洁性,夯实执政基础。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711人,涉案金额总计9.94亿元,为金融安全护航。着眼于检察办案所有环节,坚持“救急救困”原则,办理1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件,为建设幸福生态绿城添彩。 

二、践行“为民”宗旨,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做好司法为民实事。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20件,分别于7日内终结性回复,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听42次,并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信访2.0系统开展受理网上信访案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受理审查起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45人。召开“地摊经济”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用“检察蓝”守护“地摊经济”中的“人间烟火”。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把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达产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审查批准逮捕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1人,提起公诉22人,妥善办理企业家、经营者涉嫌犯罪,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人,不诉1人,建议法院判处缓刑11人。持续落实“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的讲话”精神,通过登门拜访、邀请座谈,全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以案释法靶向法律服务,努力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 

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918人,批准逮捕77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79人,起诉46人。对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分类处理,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211人,附条件不诉22人。完善“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 没完没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区公安分局、教育局等多个部门会签《关于提前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活动工作办法(试行)》、《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省院选调1名优秀未检检察官参与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巡讲“五个一”活动。检察长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为宏文中学等7所学校4000余名学生讲授“开学第一课”。我院未检工作得到市院贾志宏检察长“古冶院未检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批示肯定。 

三、苦练检察“基本功”,坚守公平正义不动摇 

稳中求进做优刑事检察。注重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件。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依法“可用尽用”,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24人并全部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11人,采纳率94.2%。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1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8件,纠正漏捕2人、漏犯4人、漏罪7人。向审判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提出抗诉9件。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4件。加强侵犯在押人员权益等问题监督,办理羁押期限审查案件3件。 

注重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坚持适度规模注重精准的原则,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件,办结12件。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对不支持监督或终结审查的案件,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办理市院交办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2件。 

主动作为做实行政检察。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拓展行政检察监督案源渠道,聚焦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落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 完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 

努力探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并重,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份,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回复整改到位。积极、稳妥拓展“等”外领域案件,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国有资产类线索1件。 

继续推进检察环节反腐败工作。完善监检衔接配合制约机制,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受理市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1人,起诉11人,受理区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人,起诉12人。 

四、聚焦“改革”主题,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增强司法改革质效。按照上级院要求,坚持“抓质量、提效率、重效果”的考核评价指标,制定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考评规定,组建考评工作委员会,以科学考评促进业务素能、办案质效的提高,“案-件比”由2019年的2.1降至1.26,累计减少诉讼环节167个,减轻当事人负担,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彰显司法改革成效。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紧紧盯住员额检察官这个“特殊角色”,规范检察权运行,严格办案责任纪律,执行防止司法干预的“三个规定”,全年共填报28件次;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59件,我院入额院领导办案数在全市排名第一;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承办案件终身负责,司法改革成效显著。 

真心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依法依规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15条、法律文书173份,为律师提供案件流程、法律文书等查询服务108件次。全年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修改后民诉法、扫黑除恶、防范化解经融风险工作3次,向人大报送各项检察工作资料50余份。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各类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邀请区工商联领导、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代表2次走进我院参观、座谈,收集解决各类法律问题26件次。 

专心运营外宣平台。全年共计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上编发各项检察动态信息358条,多篇检察新闻稿在各级实体刊物、主流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刊载推送97条;按照最高检、省市院要求,对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和检务公开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对照上级标准,梳理问题清单、撰写自查报告。 

五、坚持“党建”引领,打造担当有为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参加集中政治轮训、理论教育等活动72人次。坚持党建引领,积极组织党员参与疫情防控、社区治理、文明创建等活动150余人次,践行党员旗帜作用,共建美好家园。 

提升专业素能。探索推进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坚持激励导向,倒逼素能提升。着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需要,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培养,举办和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及岗位练兵活动6期,组织全员学习参加《民法典》考试。注重以老带新,帮助8名新招录书记员尽快熟悉工作岗位。用好检察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登录学习700余人次,提出各类问题20余个,推动法律理论与检察实务快速结合,提升办案办事能力。筹措99万元建设资金,全面建成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平台,切实提升检察服务质效。 

强化作风建设。以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为契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狠抓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深度剖析近年来全市检察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广泛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敲警钟。规范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每月业务数据会商,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认真开展党纪党规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务督察27次,发督察通报7期,努力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呈现向上向善良好态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古冶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古冶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需要重视和改进:一是对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服务大局、促进治理的前瞻性和精准性有待增强。二是对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法律监督能力、监督力度和质效有待增强。三是对照司法办案的新要求,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有待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21年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12236”工作思路,服务保障古冶全域生态环境深度整治,围绕上级院争创一流检察机关的任务要求,紧盯“争第一、创唯一”的目标不放松,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委政法委政治督查整改落实,砥砺新使命、奋斗新征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古冶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守初心,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执行区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辩证统一于司法办案中,严格贯彻主动请示报告工作。激浊扬清,深入开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区委同心同向,检察工作上与发展大局同频同行。 

二是敢担当,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涉疫情犯罪,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实做细民营经济平等保护,严格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深化“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持续开展“检察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为建设“新型工业强区,生态幸福绿城”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善作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没完没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拓宽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渠道,积极稳妥办理等外公益诉讼案件,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推动争议实质化解。以“案-件比”为指引,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四是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主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依规高效回应人民群众正当合理诉求。提升释法说理的能力和水平,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融入到检察办案中。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树形象,提升检察队伍精气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坚持法纪知识学习常态化,认真填报“三个规定”,筑牢廉洁“防火墙”。通过完善符合岗位特点和办案模式的绩效考评体系,激发检察人员学习动能,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站在新起点上,我们将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人大会议各项决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砥砺奋进,为古冶建设“新型工业强区,生态幸福绿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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