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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 作 报 告
时间:2020-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18日在唐山市古冶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云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用改革的思路谋划检察工作,突出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在服务大局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一)自觉服务保障全区发展大局。在市院开展的“一院一品护发展”活动中,我院立足古冶区生态环境地域特点,开展了“检察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出台《开展“检察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一是强化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34人,22人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二是广泛宣传动员,院班子成员带领干警赴2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10余家企业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相关法律问题50余条,参与法制宣传活动3次。三是多方结合,内外联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定了移送案件线索、联席会议、疑难案件会商、挂牌督办等多项工作机制。

(二)打造服务民企工作新亮点。在服务民企的老品牌基础上,积极谋划新的工作亮点,组织干警学习最高检印发的《相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解答》,进一步调整、完善检察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措施。走访重点企业12家,“送法进企”17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43条,堵塞制度漏洞10余个,针对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阻挠重大项目落地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与区公安分局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和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14人,批准逮捕414人,提起公诉215人,在批捕阶段改变定性为涉恶案件13人,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取证意见40余条。在办理张晓光、孔维超等11人涉恶犯罪案件中,对涉及的2项罪名和10余起犯罪事实进行有力指控,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组织干警走访辖区内8家派出所,深入摸排黑恶案件线索,查阅未结刑事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1438卷。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先后多次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新闻网、河北法制网转载,迁安市李宗阳、刘新月等人组织卖淫案的信息材料层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四个领域”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专题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开展情况,争取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和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主动加强与环保、国土等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发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衔接机制,出台内部协作配合办法,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获得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立案2起,办结2件。针对企业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污染罚款7万元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环保部门追缴到位。对古冶区大市场附近一处建筑垃圾侵占居民生活空间和公路道路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住建局履职尽责。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局积极履职,督促大市场管委会及时组织50余人,出动14辆清运车辆,清理了500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并对该地段进行了修复治理后成功举办了“龙虾美食节”,实现经济效益10余万元。

二、惩防犯罪,在平安建设中维护社会和谐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捕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518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91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426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0210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69人。依法维护金融秩序,批捕涉众型经济犯罪56人,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办理了唐山首例无人机“黑飞”案,对陕西某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唐某与北京某航空有限公司郭某等4人依法提起公诉,该案被央视新闻跟踪报道。

(二)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以无逮捕必要不批捕33人,以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26人,其中不诉未成年人5人,得以继续完成学业,真正为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一体化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建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人员170人次,办理上级院转来及领导批示件8件。严格贯彻“三同步”原则,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重点人群领域分类引导,在社区、学校开展犯罪防控法制宣传教育8场次,覆盖人群500余人,切实将犯罪防控工作做实做细。服务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对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参选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2383人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干预破坏换届选举等不法行为。

(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会同教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对有毒“水晶泥”问题进行排查,下发“禁止销售水晶泥的公开信”,建议监管机关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依托“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在宏文中学等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区人大代表、妇联和职教中心师生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三、强化监督,在聚焦主责主业中维护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1516,纠正漏捕33,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4人,纠正侦查违法行为78件次。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提前介入案件3件,引导侦查取证28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请市院抗诉3件,均得到市院支持,制发检察建议29件,列席审判委员会31人次,提出量刑建议154件,采纳率100%。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调取行政执法案卷33本,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

(二)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我区10个司法所通过定期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查阅社矫人员档案51份,约谈社矫人员13人,对32件出现漏管现象的违法案件进行了线上处理,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2件。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8件,建议均被采纳。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2件,促进生效裁判的执行。

(三)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接待申诉类信访案件52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驳回50件,办结当事人申诉的不服一审判决的民事案件2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并得到市院支持。终结审查1件,认真释法说理,耐心解疑答惑,促进当事人息诉服判,维护审判权威。办结市院民行处交办的不服二审判决的民事监督案件6件。向行政执法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件,强化对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攻坚克难,在深化改革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联系沟通,根据相关规定向区纪委监委移送5件举报线索。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实行职务犯罪案件“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受理市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共22人,提起公诉22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办理了迁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康永行贿、受贿等典型案件。

(二)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两批共23名员额检察官的选任、人员分类到岗、检察官绩效考核等工作,实现司法办案与职能优化统筹推进。结合上级院文件精神,检委会讨论修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岗位职责规范》、《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试行)》等11个司改文件并汇集成册,既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又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承办人身份直接办案90件。

(三)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执法办案。受理并及时分流案件349452人,对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案件、移送法院起诉案件逐案进行送案审核,共计313件,接受外来法律文书共计279件。发送期限预警通知16次,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21份,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效率的明显提升。提升检务公开水平,公开法律文书19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01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为律师提供案件流程、法律文书等查询服务105件次。

五、从严治检,在固本强基中增强发展动力

(一)扎实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支部集中学习等9次,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分层次、分步骤,依托“三会一课”、党支部学习等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二)从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底线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政治处、办公室、监察科分别建立了干警个人行为档案。全面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周提示制度,定期通报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不断提高纪律规矩意识。

(三)大力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文化育检、人才强检”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培养。广泛深入开展业务培训,选送检察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省市等各类培训50余人次。举办和参与各类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业务竞赛、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7次。坚持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通过组织参与读书沙龙、演讲赛、文体活动等,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虚心改进各项工作,确保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听取各类报告意见4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和深入监督,有力推动了古冶检察工作的蓬勃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古冶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举措有待进一步优化,检察监督的成效有待进一步彰显,科技强检的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古冶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扣中心工作,护航转型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打造古检铁军,努力开创平安检察、能动检察、诉讼检察、公益检察、品牌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古冶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理念,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铸造检察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

二是履职尽责促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围绕平安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围绕服务保障转型发展,严惩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犯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围绕创新发展,探索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新途径,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刻领会“转隶就是转机”,抓住转隶带来的机遇,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耕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升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刚性约束,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群众在每一个鲜活的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保持改革定力,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突出抓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在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以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五是从严治检不停步,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执法办案,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为推动新时代古冶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向祖国70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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