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起古冶区人民检察院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为主题,开展系列宪法宣传周活动。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宪法吧~
● 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等内容。
● 国家宪法日是如何确立的?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让我们一起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