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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有“温度”的不公开听证会 照亮未成年人前行的路
时间:2020-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

(案情回顾) 

201910月至12月间,小黄趁邻居家无人之际,三次翻墙进入邻居家中,盗走首饰、衣服等物品,共计价值4000余元。案发后,小黄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将盗窃物品全部退还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该院审查认为,小黄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是考虑到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已全部退赔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小黄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更符合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帮教的法律效果,听证会除相关当事人、辩护人和侦查人员到场外,还特别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工代表共同参与,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进行全程监督,以最大程度保证不公开听证的公平公正。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云飞主持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书记员宣读了听证会纪律及保密规定。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宣读了对小黄的社会调查报告,分析了其走向犯罪的原因,阐述了做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并介绍了对其后期的帮教计划。     

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小黄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发问,询问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的帮教计划,并针对小黄的自身性格及家庭状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个人规划建议。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经过闭门评议,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对小黄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认为检察机关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前提下,兼顾法理和人情,组织的此次公开听证体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彰显了司法温度。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该院依法对小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次附条件不起诉让小黄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良苦用心,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感谢各位能给我这次机会,还给我提了很好的建议,我一定珍惜,决不再犯同一个错误。”小黄在最后陈述阶段感动地说。 

这次附条件不起诉让小黄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良苦用心,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感谢各位能给我这次机会,还给我提了很好的建议,我一定珍惜,决不再犯同一个错误。”小黄在最后陈述阶段感动地说。 

听证会最后,主持人李云飞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并对小黄进行了训诫教育,希望小黄能够吸取教训,珍惜这次机会,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接受考验期内的矫正教育,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强化遵纪守法的意识,正确认知自己的现状,积极正向的面对生活,并做好人生规划,更好地回报社会。同时对家长提出要求,家庭责任不仅是要尽力为孩子提供好的物质生活,更要参与到孩子的成长中,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引导其规划好人生。 

案子结了,但对小黄的帮教并未画上句号。承办检察官表示,将联合社工为她量身定做帮教方案,做好心理疏导、谈心谈话,并和家长、相关部门共同帮助小黄尽快走上正轨,掌握一技之长,更好回报社会和父母。 

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既是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对未成年刑事诉讼案件特别程序的有益尝试和探索。通过这种庄重的仪式感,增加了“训诫教育”环节,一改过去“不诉了之”的情况,为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温度和人文情怀。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增强法治教育的仪式感,引导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1022日,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黄(女,化名)涉嫌盗窃案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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