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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冶区院贯彻落实通报要求 三项措施提升案件质量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古冶区院贯彻落实通报要求 三项措施提升案件质量

四月初,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组成临时办案组对我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情况及案件质量开展评查检查工作,并于近日下发《关于对各基层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情况暨案件评查结果的通报》,在肯定我院工作的基础上指出不足,提出了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通报下发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于6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李云飞检察长会上围绕该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三项整改措施:

一是逐案进行整改。各业务部门要认真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落实到具体承办人,逐案进行有效的自查整改,各部门将自查报告及整改后的案卷报送案管办,由案管办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完善跟踪监督。案管办继续加强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流程监控和评查检查工作,形成检查常态化,增强监督刚性。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针对各类评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案管办要及时汇总分析,记入检察官业绩档案,并根据司法瑕疵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评查结果将作为年终员额检察官效绩考评的重要依据。

此外,院党组强调各检察官要继续规范案卡填录,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认真研读司改文件,进一步提升规范司法的意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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