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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
时间:2017-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反腐倡廉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古冶区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的历史大局下,民营经济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我区民营企业实缴税收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重超过70%,为精准服务区委“33418”战略布局,推动古冶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古冶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经济环境,区检察院今年继续将服务民企工作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

第一,定期走访民营企业。在前期开展服务民企工作的基础上,拓展服务企业的范围,把服务触角延伸到小微企业。第二,配合民营企业搞好员工的法律培训。通过讲法治课、开座谈会的形式,传授与职工和企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常识,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及员工的法制观念。第三,送法进企。向企业员工发放《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管辖范围》等涉及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宣传读本。第四,建立检企联系的便利通道。按照《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定期联络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和联系,推进检察职能与民营企业需求的有效衔接,对定点民营企业实行挂牌联系和重点服务。

    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古冶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服务民企工作,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从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排除干扰、维护其合法权益入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勇担社会责任,做民营企业的好参谋、好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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