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的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我院坚持把服务民企工作纳为预防工作重点,通过检察预防积极作为,我区民营企业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沉下去调研,把好方向性。通过走访调研,邀请民企代表座谈,探讨检察机关如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出台服务民企发展的文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检察建议,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靠上去服务,突出针对性。举办全区重点企业警示教育大会,专门就行政执法部门如何服务保护好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行警示教育;在民营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民企员工的法律意识。
走出去监督,突出实效性。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企业及员工的法制观念,帮助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